招标公告
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曝气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JZC2026010)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曝气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3.90万元,招标人为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曝气器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管式曝气器采购及安装,主要用于解决现有曝气管老化、曝气不均匀、充氧效率下降等问题,确保曝气系统长期稳定运行。核心采购物资包含:
1.管式微孔曝气器:φ65-1000,EPDM膜片,2548米,安装位置鞍山东台污水处理厂一期1#生化池好氧段;
2.曝气器输气管及支架、附件:1项,用于曝气器输气管道、安装及固定曝气管的相关材料;
3.安装新曝气管并做好加固。
2.3 交货地点:鞍山东台污水厂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物资分批供货、现场卸货交付及安装调试。
2.5 采购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清单内全部曝气管、空气管及附件的生产加工、供货、出厂检测、包装防护、物流运输、卸货落地、现场清点、技术资料交付、售后技术指导、质保维保、退换货服务、应急补货配套全部工作内容;同时含管式曝气器安装加固施工服务。
2.6 质量标准:国标规范:所有物资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微孔曝气器清水氧传质性能测定》(CJ/T 475-2015)、《水处理用微孔曝气器》(CJ/T 264-2018)等标准要求。
2.7 招标控制价:739000.00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次招标针对拟采购的货物接受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如同一标段出现多个相同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投标,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以缴纳标书费的先后顺序为准;
注:拟投产品为同一生产商的:生产商与授权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的,以生产商为准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项市政污水厂或工业污水处理厂曝气设备(含管式曝气器、UPVC空气管等)批量供货同类项目业绩,并需提供销售合同。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网(htt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网(https://****.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平台(http://1.58.199.44:84/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09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hl****@****.com)获取报名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上须标注联系方式;(2)营业执照;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标段,不接受邮寄,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成后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标书费汇款账号,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标书费。
4.5投标人标书费支付完成后须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181****6857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操作的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与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大街****号****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大街****号****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平台(http://www.****.com)、***平台(https://****.gov.cn)上发布,***网站转载无效。
7.2 异议提出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部监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城昂堡村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451-****672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治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大街****号
联 系 人:秦超
电 话:181****6857
电 子 邮 件:h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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