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2026-2027北疆区域零星普货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YC-2026-464-FW
采购条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内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城市绿化、拉运物资等普货零星业务。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普货运输服务商作为补充运力。
1.2采购条件落实情况:本项目由分公司自筹资金;已与甲方签订2026-2027运输服务合同,具备采购条件。
1.3项目资金:计划资金80万元(含增值税)。
1.4项目预计实施时间:2026年7月。
1.5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
项目承办人: 李扬 ;联系方式:158****5596。
方案编制人:李敬雅,联系方式:0991-***8982。
2.采购范围
2.1. 采购范围为: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物流企业,为新疆油田运输分公司提供普货公路运输服务。
2.2.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 服务地点: 新疆区域采购方指定地点 。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5. 本项目拟 不组织 踏勘现场。
2.6. 其他说明事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承诺、不保证最低工作量。
3.采购组织形式
本项目委托 ****中心组织采购。
4.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取 谈判采购(公告方式) 方式进行采购。
5.响应人资格要求
5.1. 资质要求:
5.1.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1.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资质,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5.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5.2 财务要求:
5.2.1响应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声明响应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2.2响应人须提供财务审计及报表资料扫描件:以2025年12月31日为统计基准日,成立满1年及以上的,须提供2024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若提供的审计报告存在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情形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响应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形的,否决其投标资格。以前述基准日计,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6年4月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5.3 业绩要求:
响应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响应截止日30日前实施过不少于1项普货公路运输服务相关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4个:封面页/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签字盖章页)、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普货公路运输业绩的不予认定,以发票时间为准。
5.4 设备要求:
5.4.1响应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自有 平板货车 不少于 3 辆,自有 罐式货车(拉运清水) 不少于2 辆,其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与配套半挂车(或罐式半挂车)合并按1辆车计算;罐式货车容积不低于 40立方米,平板货车挂车长度不低于 7 米响应人须提供车辆清单,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购置日期、核载吨位;须随车辆清单一并提供以下相关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且证件信息须与车辆清单内容完全一致: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含车头、车挂分别对应的证件)、车辆登记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响应车辆需提供有效的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明确承诺在实际运输服务中按照采购人要求购买货物运输保险。
5.4.3 响应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声明提供车辆为响应人自有车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车辆处于抵押状态(因正常购车贷款产生的抵押情形除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进入拍卖、变卖等司法处置程序;存在融资租赁尾款未结清情形。
5.5 人员要求:
5.5.1响应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
5.5.2 驾驶人员要求:响应人须单独书面承诺,在提供运输服务前提供与服务车辆相匹配的运输服务人员,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运输服务人员符合“服务标准及要求”中“服务人员要求”。
5.6信誉要求:
5.6.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审小组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5.6.2 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网”(https://****.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小组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5.6.3 近三年( 2023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5.6.4 开标当日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采购人“三商”黑名单(***网http://****.cnpc、外网:https://www.****.com公示信息为准)或昆仑物流公司“三商”黑名单(以昆仑物流公司提供的盖章名单为准),以评审小组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列入服务类别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已过惩戒期的除外。
5.7 其它:
5.7.1响应人近三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本年度无责任亡人事故,提供交管部门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事故情况证明。
5.7.2以下服务内容,响应人须单独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如无承诺,将被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1)明确承诺所服务的车辆以终端直连的方式接入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智慧车辆管理系统,开放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系统数据,确保数据与属地政府主管部门采集的数据真实一致、标准统一、实时同步。
(2)明确承诺响应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与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员不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若后续核查发现存在瞒报、谎报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集中入围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明确承诺在与采购人开展实质业务合作的全过程中,严格遵从采购人管理规定,主动纳***平台体系,***平台***平台中有偿服务相关费用。
(4)明确承诺在与采购人开展实质业务合作的全过程中,严格遵从采购人制定的服务标准及要求。
(5)明确承诺,若中标后在实际服务过程中,仅接受采购人委派的运输任务,其余非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单位所属人员但无授权、采购人上游客户单位、采购人上游客户单位人员等)委派的运输任务造成的损失或无法结费等情形,均与采购人无关,一切后果由响应人承担,且该行为若造成采购人实际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响应人进行惩戒。
(6)明确承诺,按照服务标准及要求内容提供服务。
5.8.3截至投标截止日,响应人在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 “三商” 管理评价结果中考核评定为D的,否决其投标资格,以评审小组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5.8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9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
6.服务标准及要求
6.1 服务标准
6.1.1成交人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承运介质公路运输装运卸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管理制度。
6.1.2 成交人须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统一调派与指挥。接到采购人任务通知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确认并予以响应;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延误配送工作。
6.1.3 装货前,成交人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辆检查;须依据任务通知内容,逐一核对货物名称、数量等关键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装运,严禁超载。
6.1.4 货物在途期间,成交人须按照国家道路运输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货物,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货物丢失、遗撒、损坏,杜绝因货物运输引发的环境污染等各类事件。运输全过程严禁超速行驶,严格遵守公路交通管理部门的通行规定,规范、安全完成货物承运工作。
6.1.5 卸货前,成交人须第一时间向采购人报备,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卸货作业须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成交人须按规范流程办理货物交接手续,留存交接凭证。若涉及夜间装卸等特殊作业情形,须及时向采购人沟通报备,确保货物安全、准时送达目的地。
6.1.6 服务期内,成交人须严格使用投标时备案在册的车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不得擅自调离在用承运车辆。因车辆维修、保养需停运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报备,同时调配同规格、同标准、性能良好的车辆临时替补,确保不影响项目正常运输秩序;因车辆报废等特殊原因需更换车辆的,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未经备案不得投入使用。
6.1.7 成交人须严格遵守中国石油相关HSE(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在全面满足HSE管控标准的前提下,保质保量完成货物及时配送任务。
6.2 服务车辆要求:
6.2.1 成交人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车辆罐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喷涂标志和标签,标识清晰、完整。
6.2.2 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无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6.2.3 成交人须建立健全车辆维护管理制度,对服务车辆开展定期日常检修、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时完成车辆年检;车辆罐体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6.3 服务人员要求:
6.3.1 驾驶人员要求。驾驶人员年龄不超过63岁,驾龄不低于3年。成交人须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完成职业健康体检且体检合格。驾驶人员须具备与准驾车型相符的有效驾驶证及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6.3.2 签订服务合同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供驾驶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B2及以上)扫描件报采购人备案。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不可抗力除外),确需更换的,须提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6.4 其他服务要求:
6.4.1成交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地方监管要求,为全部承运货物的车辆及相关人员足额、有效、连续投保各类法定保险及商业保险,保险期限须覆盖整个服务期。成交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有效保险单复印件备查,服务期内保险到期前须提前完成续保,确保保险无中断、无脱保、无无效承保情形。
(1)险种、保险范围及最低责任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足额投保。
道路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包含但不限于货物损毁灭失责任;司乘人员伤亡责任;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责任。每车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不低于人民币100 万元;每车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2)成交人不得擅自减少险种、降低保额、中断保险;因保险瑕疵导致的任何赔偿、处罚、纠纷,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成交人减少险种、降低保额或中断保险,否则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6.4.2 成交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6.4.3 成交人提供服务前须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6.4.4成交人主要负责人须按照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要求,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昆仑物流组织的服务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书。
6.4.5 成交人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环保管控,承担相应的安全、环保风险。若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6.4.6 成交人在采购人生产区域开展装卸货物作业时,若违反相关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4.7 服务期内,因成交人服务车辆、人员或运输组织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货物运输延误、未按约定时间送达,导致采购人服务市场断档脱销、物资断供等情形的,由成交人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及相应赔偿责任。前述情形累计发生三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相关损失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4.8 服务期间,因成交人原因发生质量计量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成交人须按照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双倍进行赔付。同时,采购人有权中止成交人的运输业务,具体中止期限按照情节轻重确定:情节一般的,中止一个月;情节较重的,中止两个月;中止期结束后,成交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整改的,经采购人验证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展运输业务。情节严重或累计发生三起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4.9 服务期内,成交人收到采购人运输任务通知后,未按投标文件承诺配置对应服务车辆履约的,按未到位车辆数量占应派车辆总数的比例,同比例扣减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累计三次未按采购人运力需求足额提供运输服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依据该项目成交人投入服务的车辆规模,核减其市场业务份额。
7.报价要求
7.1 报价形式:整体下浮比例报价,不含税 。
7.2 报价要求:
7.2.1 报价所涵盖的范围:此项目报价为基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报价(具体见报价一览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2.2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油料、过路过桥费、修理、保险、驾驶员人工等所需进行的一切工作内容的费用摊入。如报价表中未列出,采购人将认为响应人不收取这方面的费用,或在其它款项下已进行综合计算,勿需附任何说明。采购人不再为服务方提供额外的费用。
7.2.3 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7.2.4 下浮比例须为 0.1 % 的整数倍,且下浮比例≥0%。下浮后单价=最高限价×(1-下浮比例)。下浮后单价(合同结算价)保留3位小数。(举例:如下浮比例1.1%,则实际下浮后单价为0.368*(1-1.1%)=0.364元(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7.2.5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
报价一览表
|
序号 |
承运介质 |
车型 |
服务 区域 |
运距 (公里) |
计量 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 |
响应报价 (不含税) 整体下浮比例% |
税率 |
备注 |
|
1 |
普货 |
平板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公里(不含税) |
0.368 |
整体下浮 % |
工作单价 |
|
|
2 |
普货 |
平板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小时(不含税) |
1.785 |
待命单价 |
||
|
3 |
普货 |
平板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车·小时(不含税) |
169.28 |
低效运行单价 |
||
|
4 |
普货 |
平板车6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公里(不含税) |
0.368 |
工作单价 |
||
|
5 |
普货 |
平板车6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小时(不含税) |
1.435 |
待命单价 |
||
|
6 |
普货 |
平板车6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车·小时(不含税) |
210.68 |
低效运行单价 |
||
|
7 |
清水 |
水罐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公里(不含税) |
0.368 |
工作单价 |
||
|
8 |
清水 |
水罐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吨·小时(不含税) |
1.72 |
待命单价 |
||
|
9 |
清水 |
水罐车40t(额定荷载) |
新疆区域 |
≥30km |
元/车·小时(不含税) |
184.92 |
低效运行单价 |
备注:空车调遣超过30km,超过部分按1.92元/km计取调遣费。
7.3 结算方式:
7.3.1 结算方式:采购人收到成交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采购人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收货人签收单证、交货确认文件等)后60日内结算,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直至收到前述资料,且不承担违约责任;通过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至成交人账户。
7.3.2 本项目采取一票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7.4 履约保证金:R不缴纳
八、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进入“***平台——****中心”(网址:http://223.71.48.122/supplier),在“供应商登录”窗口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到“****中心”,进入采购项目报名模块,选择对应的采购项目进行报名。若无账号请先完成注册,再进行线上报名及后续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的线上操作(账号为社会统一征信代码)。
2.报名起止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6年6月15日10:00至2026年6月18日10:00前将报名资料填好盖章并扫描成PDF上传至中***平台。(报名资料接收时间以系统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采购文件发售:每套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注意每标段200元),请有意参与该项目的潜在响应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确认购买的标段,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行号:102881001030;银行账号:3002019209200010066,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中填写项目编号的数字部分和标段,用途填写:资料费。报名时请将开票函盖章扫描件和报名资料分别上传至中***平台。***平台发送采购文件。
4.报名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营业执照 ③开户银行许可证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格式见附件。
5.注意事项:请务必按以上要求完成报名,因服务商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受理,未报名的、未从组织机构取得采购文件的服务商不能参与项目。
6.二次公告注意事项:项目未开始,如发二次公告,服务商需重新报名(一次公告已交费用,二次只需报名无需重复缴费,但仍需提供一次缴费凭证)。如废标、谈判失败,二次公告所有报名单位需重新缴费。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谈判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网(http://www.****.com) 上公布。
十一、谈判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组织机构: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中心
地 址:新疆乌****路****号物资分公司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0991***4577
十三、非招标采购项目服务费收取
1、收费范围
所有竞价、谈判、询比、直接采购等非招标采购方式成交的项目,由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按本通知规定缴纳服务费。
2、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各项目(标段)的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成交金额所在区间对应的费率,分段计算后累加得出应收服务费。单笔代理服务费计算 结果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单笔代理服务费收取上 限为50000元。
成交金额(万元) 服务费收取比例
100及以下 0.8%
100-500(含) 0.7%
500以上 0.45%
示例:某物资采购项目成交金额为9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90×0.8%=0.7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3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300-100)×0.7%=0.8+1.4=2.2万元 某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元,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为: 100×0.8%+(500-100)×0.7%+(600-500)×0.45%=0.8+2.8+0.45=4.05万元
3、缴费流程
(一)通知缴费。采购项目完成采购程序后,在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发送《服务费缴纳通知单》。
(二)费用缴纳。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对公转账支付方式缴纳服务费,不接受现金或其他方式。
(三)发票开具。根据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服务费缴纳金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四)确认成交。缴费完成后,向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出具《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凭此与采购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五)顺延规则。若成交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放弃资格,可按评审排名顺延选择下一名候选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并重新执行缴费流程。
(六)其他。如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对收费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缴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物资分公司书面申诉,由物资分公司复核并答复。若出现特殊情况需退费的,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物资管理部门审核后,予以办理退费 手续。
汇款账户名称: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行号:102881001030;
银行账号:3002019209200010066
慧采顾问联系人电话:王老师 189****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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