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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质沥青(液体)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2026-09-04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四川 - 成都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改质沥青(液体)运输服务
省份/直辖市 四川 所属地区 成都市
采购单位 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刘建勇 133****1211
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改质沥青(液体)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改质沥青(液体)运输服务(PGSLDYFGZHG260903315888)招标人为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改质沥青(液体)运输服务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9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3年内3类危险化学品运输或同类服务业绩1份,提供合同及对应任意一份发票。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1.须具备危化品运输3类资质;

2.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3.自有耐高温且自带保温加热功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6台及以上,须提供至少6台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营运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商业险保险单、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证明运输车辆带保温加热功能的照片。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04日10时00分至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平台http://****.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平台http://****.cn***网https://www.****.cn***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四川绿鑫鼎碳业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路****号

联系人:

刘建勇

联系人:

肖静

电话:

133****1211

电话:

0812-***1975

8. 异议渠道

***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谢经理

联系电话:028-****2258

电子邮箱:ag****@****.****.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0.1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从中标通知接收之***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则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10.2本项目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1日。

10.3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0.4招标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

10.5***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

10.6招标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2026年09月03日

公章Epoint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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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118/Xz1ia6ABni4p5U9XpsW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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