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白马厂2026年10月-12月泡沫粉
采购招标公示
根据白马厂生产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白马厂2026年10月-12月泡沫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泡沫粉。
2、交货地点:白马山水泥厂指定地点。
3、质量指标、数量及进厂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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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公司 |
品种 |
需求数量 |
主要指标情况 |
到厂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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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厂 |
泡沫粉 |
1350吨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000Kcal/kg、 水分≤15.00%、全硫≤1.00%、 氯离子≤1.000%、外观无明显杂物。 |
吨袋包装汽运进厂 |
4、合同期:自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一证一码”。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合规、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营范围包含燃料加工、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回收、销售等相关经营资质。
(3)投标单位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且可连续、稳定的保供,并提供可供资源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储存场地、合理储备量等)。自2026年10月1日起具备供货能力,能根据招标单位要求供货,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所有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运输车辆。
(6)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中标单位的一般固体废物转移行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需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申请备案,做到合法转移,不得掺入危废;中标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需自行办理一般固废转移环保备案手续,若20个工作日内无法完成办理一般固废转移环保备案手续的视为合同违约(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三、公告发布媒介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6年9月17日17:00分)***平台(https://****.com)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郭先生190****7772
邓先生130****6457
招标监督部门:尚先生0553-***826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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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187/XwnCjqABLRKCxEZf9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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