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1、氨必须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立叶变 换红外光谱法》(HJ 1330—2023)方法监测;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2020)或傅立叶法;
3、颗粒物采用《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4、报价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文件(含资质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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