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墨玉县大干渠1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全流程服务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3.项目背景:该矿2018年8月取得原和田地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新疆墨玉县大干渠1区(水泥用)石灰岩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和地环建函〔2018〕88号),2023年8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产,2025年8月由和田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收购。现需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消除环保合规风险。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本次服务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干模式,乙方需完成以下全流程工作(含但不限于):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1)资料收集与核查:收集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施工期环保资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生态恢复资料等,开展合规性核查;
(2)现场核查与监测: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核查、生态恢复情况调查,组织具备CMA资质的机构开展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监测;
(3)验收组组建与评审组织:全权负责组建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的自主验收组,组织验收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议;
(4)报告编制与备案: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完成法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全***平台填报及备案工作。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服务
(1)风险排查与评估:开展现场环境风险源排查、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
(2)报告编制: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配套《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评审与备案: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至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三、服务要求与质量标准
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非金属矿采选》(HJ 612-20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法规、标准;
2.成果要求:提交的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主管部门备案,验收报告数据真实合规,应急预案风险识别全面、措施可行;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提交两项工作送审稿,90天内完成全部备案并提交最终成果;
4.现场配合:遵守甲方矿区安全生产、环保管理规定,合理安排现场工作,减少对生产的影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环境工程咨询或环保技术服务相关资质,合作的监测机构需具备CMA资质;
3.近3年具有环保验收及应急预案编制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为含税固定总价,包含人工、监测、现场勘查、专家评审、会务、备案、差旅、税费等全部费用,甲方无需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2.报价需明确税率(6%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分项报价或总价构成;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
4.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服务方案等。
六、其他事项
1.***平台公开进行,***平台要求提交报价文件;
2.甲方将根据资质、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因素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联系人:雷遥
联系电话:152****3115
邮箱:7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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