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 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垃圾焚烧炉渣 处置服务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项目招标人为 长垣 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外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2本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 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长垣 川能 环保 能源 发电 有限公司 。
2.2 服务内容:投标方负责对 长垣 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焚烧产生的炉渣进行 处置服务 利用后并安全处理。投标方负责的炉渣处理项目包括并不限于:进行本项目炉渣处理与利用所需的渣吊操作(包括渣吊操作员)、炉渣运输(包含密封车辆)、综合利用所需工艺方案设计、项目报批报建、厂房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项目验收、项目运行、维护以及维持综合利用项目正常生产所需的其他一切工作。从 长垣 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运至炉渣 处置服务 项目处理现场的炉渣,投标方保证 100%全量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3质量目标:满足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3年 ,年 处置量约 7.5 万吨,总量预计 22 .5万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1.2 资质要求: 投标人拟定的炉渣处置场所的 所有权或使用 权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 , 提供 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
3.1.3 信誉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ov.cn)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网(http://****.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gov.cn)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3.1. 4 财务要求:
- 近三年( 2021年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 投标人需提供近一期 ( 202 4 年 5 月月末 ) 的基本存款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或余额证明(加盖银行鲜章或电子章),对账单余额不得低于 45 0万元 , 备注:对账单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 5 业绩要求:
近三年( 2021年至今) ,至少具有 1个处于运营中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置业 绩( 垃圾电厂处于 建设期炉渣 处置 项目 不作为 业绩)(合同、炉渣处置发票原件、 炉渣厂环评批复 证明 等资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与复印件一 致), 附 合同主要页(可抹去价款)或中标通知书,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在开标后有权对投标单位的业绩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如存在虚假信息,取消投标方中标资格。
3.2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提供的一切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投标人提供 虚假 的资料和信息,投标人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 )投标人在过去 3 年内,没有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为获取合同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 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
5 ) 投标人 需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6 ) 本项目电厂已正常投产运营,投标人必须在 2024年7月14日起 3天内开始接收炉渣 , 并具备合法合规炉渣综合利用场所,该场所必须具备全量处置本项目炉渣的能力和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05 月 11 日 - 05 月 19 日开始登录 “ ***平台 ” ( http://****.com)通过注册账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投标人在 “***平台”下载标书,***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平台会匹配生成相应银行账号,投标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投保人在“***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投标人缴费到错误账号,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由于退回款项延迟等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4 年 06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地 点为 河南长垣蒲东区长石路南侧、丹庙村耕地北侧长垣川能环****楼会议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台(http://****.com)”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全称):长垣川能环保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长垣蒲东区长石路南侧、丹庙村耕地北侧
联 系 人:李涛
电 话: 158****8777
202 4 年 0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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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220/fcuQZo8BeQTySm8vvOv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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