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2日-2026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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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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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敏聚酰亚胺单体、光刻胶单体、OCA 胶单体、UV 胶单体、电子级环氧单体及其它电子化学品研发实验室项目 |
****路****号****楼 |
西安爱德克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陕西蔚之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光敏聚酰亚胺单体、光刻胶单体、OCA 胶单体、UV 胶单体、电子级环氧单体及其它电子化学品研发实验室项目****路****号****楼。项目租赁西安市高新区曲****楼,共5层,总建筑面积6184.51m2,1F主要为展厅,2F主要为办公,3~4F为研发实验,5F为库房。项目拟购置多功能反应釜、蒸发仪、分子蒸馏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等硬件设备,主要用于光敏聚酰亚胺单体、光刻胶单体、OCA胶单体、UV胶单体、电子级环氧单体及其他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仅进行工艺研发,年实验批次约300—350次。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 |
(一)废气:项目运行过程中,3F试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和原料库废气(负压收集)一起经两级活性炭(TA001)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4F研发酸雾经尾气吸收装置处理后和其他废气一起经通风橱收集后统一经两级活性炭(TA002)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取整体式带盖,减少拼接缝以避免恶臭的排放,同时采取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及仪器清洗废水、***平台及地面清洁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化粪池,***网。 (三)噪声: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废: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验室废液、初洗废液、固态试验废物及废样品、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及容器、污泥、废手套抹布等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拆包后随生活垃圾直接由环卫工人回收处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料和废膜组件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理。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意见调查。 |
附件:
光敏聚酰亚胺单体、光刻胶单体、OCA胶单体、UV胶单体、电子级环氧单体及其它电子化学品研发实验室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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