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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药渣托管运维项目变更公告

15小时前招标变更-变更全国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药渣托管运维项目
省份/直辖市 全国 所属地区
采购单位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 项目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分厂药渣托管运维项目变更澄清文件

1、烘干车间固定支出费用15.56万元/月,在结算时是否由甲方按月单独支付,不计入灵活支出单价?

答复:该费用为药渣干化设备折旧费,由甲方按月单独支付13.92万元/月(停产期间除外),不计入灵活支出报价;采购文件中所有描述“药渣干化设备每月固定支出费用15.56万元/月”变更为“药渣干化设备每月固定支出费用13.92万元/月”。

2、不满产工况报价22分的评分项,其得分是否完全由响应单位的不满产工况灵活报价决定?

答复:对采购文件第三章中的评分标准进行变更,具体为:

①条款3.2.3(3)中“(商务评分标)不满产工况时,药渣的处理费用报价得分(22分)”和变更为“(商务评分标准)满产工况时,药渣的处理费用报价得分(22分)”;

②条款3.2.3(4)中“满产工况时,药渣的处理费用报价得分(48分)”变更为“不满产工况时,药渣的处理费用报价得分(48分)”;

③条款3.2.3(4)中“经谈判后,满产工况时,响应单位每吨药渣的处理费用(单位为元),按照以下公式,核算得分:(1)评审基准价=经谈判后,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2)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评审价格)×48,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变更为“经谈判后,不满产工况时,响应单位每吨药渣的处理费用(单位为元),按照以下公式,核算得分:(1)评审基准价=经谈判后,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最低评审价格。(2)供应商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供应商评审价格)×48,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3、标书中设备清单为6台KJ-260空心桨叶烘干机,现场实际为5台,请确认以哪项数据为准?备用台是否具备生产能力?

答复:现有共有6台烘干架,5台位于车间内部,1台位于设备暂存区。均具备生产能力。

4、现场未见KJ-260铭牌标识,请提供单台设备的具体参数(耗电量/h、蒸汽消耗量/h)。

答复:数据仅供参考,总功率为157kw,蒸汽消耗量约2.5t/h。

5、422车间每月总用电量约为多少?

答复:数据仅供参考,不满产工况约8-15万kw/月,满产工况约20-30万kw/月,随生产情况、药渣性状等因素产生波动。根据实际用电量据实结算。

6、422车间每月产生的废水量约为多少?废水主要指标(COD、氨氮等)及排放去向、计价标准?

答复:废水量约1500吨/月,cod排放指标约1500mg/L。废水产生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根据cod产生量据实结算。

7、本项目涉及的技改优化如需新增设备安装位置,甲方是否提供可用场地(现场勘察后,现有设备布局已经相当紧凑)?相关审批流程是否可行?

答复:新增设备不可超出药渣干化脱水工序和药渣焚烧处置工序现有范围,改造方案需经天方药业同意后方可实施。

8、现有CEMS在线监测系统,烟气分析采用紫外线还是红外线检测原理?

答复:现有CEMS在线监测设备为西克MCS100FT,已通过在线监测设备验收。

9、焚烧系统是否已安装氨逃逸在线监测设备?如未安装,是否有安装要求?

答复:现有CEMS在线监测可以监测到氨气浓度。目前没有安装要求。

10、沼气输送至焚烧车间的最大供气量和最低保障供气量分别为多少?沼气质量标准(热值、甲烷含量、H₂S含量等)如何界定?现场是否有二次提纯装置?标书中沼气结算价格1.66元/m³对应的是何种质量标准?

答复:沼气产生量根据废水处理站生产情况供给。现场无二次提纯装置,沼气甲烷含量约50-70%。标书中沼气结算价格1.66元/m³对应的沼气产生量为4000m³/天,费用结算公式为沼气产生量*浓度平均值*甲烷低位发热量÷蒸汽发热量*蒸汽单价*0.75。

11、贵司招标书中明确鼓励可进行工艺升级、设备更新,请问因升级和更新后拆除的原有设备,后续如何处理?

答复:原有设备拆除时需保持完好可用状态,拆除后放置到天方药业指定地点。设备所有权为天方药业所有。

12、变更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变更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22时00分。

13、潜在响应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过程中,应将“不满产工况,愿意以不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报价作为每吨药渣的处理费”填写到开启记录表中。

14、对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函中的“实际结算时,按照公式:(成交单价*处理量-能源费用-其他费用)*(1+税率)进行结算”变更为“实际结算时,按照公式:(成交单价*处理量+固定支出费用-能源费用-其他费用)*(1+税率)进行结算”。

15、本次所发布的变更澄清文件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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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481/_T9we6ABni4p5U9XTjzU.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