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250084892024801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铁路运输分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139****3357
供应商(乙方):上海诚权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俊云(女)
地址:
联系方式:136****901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2.合同金额(元):
15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合同(11N4250084892024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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