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00244035X2025810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21-****2281
供应商(乙方):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明(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长宁****路****号4幢409-B2室
联系方式:181****88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1
数量: 1.00
单价(元): 723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
2.合同金额(元):
723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餐厨垃圾收运处一体化收运费成本分析(11N00244035X2025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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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5/tBFPVpYBdTiruURwWr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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