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雨、污水工程)一标段保险服务
直接采购事前公示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雨、污水工程)一标段保险服务采购,使用直接采购方式,现将采购工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雨、污水工程)一标段
(二)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雨、污水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三)项目概况: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大马乡。
(四)采购内容:保险服务
(五)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六)采购控制价:92006.52元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一)拟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楼支公司
(二)拟成交供应商地址:开****苑小区大门营业房12号
三、公示期限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9月23日16时00分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9月24日16时00分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在广西***平台(https://****.com)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雨、污水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递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中心社区广西路建集团S225南海大道项目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6719
(二)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采购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失信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将按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六、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广西路建集团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71-***2319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雨、污水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中心社区广西路建集团S225南海大道项目部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2****6719
广西路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S225南海大道(青州大道至豫州大道段)新建工程
(雨、污水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026年9月23日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660/ektw0aABni4p5U9Xi9D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