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炉渣处置项目 招 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炉渣处置项目 已由 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批准,招标人为 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源 为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炉渣处置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工程 -炉渣处置项目
2.2 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垃圾焚烧炉内产生的炉渣 进行处置 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技术要求)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垃圾焚烧炉内产生的炉渣 进行处置 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3 通过“***网 ”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04 月 02 日至 202 4 年 04 月 12 日 ,将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至一个pdf文档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 1067221342.qq. 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 130****1704 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 2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平台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 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 24 年 04 月 23 日 上午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5.2 递交(开标)地点:****中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 241号永康巷与文化东街交叉路口东北角);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银川有形建设 采购 服务 平台 ”、“***平台”上发布。
备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 网站 ,及时查看招标项目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嘴山市洁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夏晨光(宁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前进南路 499号 地址: 银川市虹****大厦
联 系人 :马工 联系人: 马丽、 ****苑
电 话: 0952-***7826 电 话: 130****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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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675/551gno4B1Yy6UPFwXEr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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