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设预付款,报价需含税(13%)、含运费,以及支脚等相关附件在内的一切本项目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3.报价后,需提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须含玻璃钢储罐生产企业资质、业绩等相关文件资料;
4.现场情况及储罐开口、支脚等相关附件和技术要求请与项目负责人(李峰138****5750)联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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