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浙江省肿瘤医院
二、项目名称:2026年全院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清理处置服务项目
三、服务要求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服务要求
1、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城管委[2017]195号文件)****城理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区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改革有关情况的通知(杭价资[2017]13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
2、供应商应遵纪守法,在采购人所管辖范围内,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生活秩序,并服从采购人管理。
3、供应商需做到生活垃圾(含易腐垃圾)及餐厨废弃物(泔水)及时进行清理、收集、按规定分类,运输及处置,确保每天的生活垃圾能够及时清运,遵守采购人要求的清运时间,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出现因垃圾过多清运一半或部分的情况。
4、化粪池及时清运、处置、疏通(房屋管道出口至化粪池进口段)。做到化粪池不满溢;吸粪车驶离清运点前,将粪池周围污物清扫干净。
5、由供应商自行对接处置单位、审批、运输路线等一切相关手续。
6、垃圾分类:供应商应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对医院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包括有害垃圾、食品垃圾、塑料垃圾等。分类后的垃圾应分别存放,并按照相应的清运要求进行清运。
7、清运车辆:供应商应具备垃圾处置的能力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清运车辆,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车辆应具有相应的环保设备,如尾气处理装置、噪声控制装置等。
8、在垃圾清运过程中要爱护医院财产,例如垃圾桶、院内路面及其他设施设备等,不得野蛮操作、恶意损坏,如有损坏则照价赔偿。
9、供应商在实施垃圾清运工作时,要严格遵守院方对垃圾运输车出入院区的规定;遵守交通安全的规定,杜绝人身安全事故;供应商服务人员、车辆及第三方安全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10、供应商全程车辆应做好防护(须做到密封运输),不得有垃圾散落现象,若有散落要及时清理干净;装车点周边必须清理干净,所有垃圾桶要求清理后归回原位、按采购人要求摆放整齐。
11、供应商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在服务中应做到文明作业、安全生产(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各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12、采购人有政府性活动、迎检安排、重大环境卫生整治任务、上级检查等重要任务时,供应商无条件配合(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做出响应)迅速及时清运所有的生活垃圾。
四、预算金额:180万元/年
五、议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1、报名链接:https://****.com
2、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1-****5198
3、地点:浙江****路****号浙****楼
4、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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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81/bsveuZoBg7S5K-63xQ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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