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苏州大运河文化 带空间 发展规划采购项目的潜在***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HXDL2022-C-007
项目名称:苏州大运河文化 带空间 发展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1,500,000.00 )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1,500,000.00 )
采购需求:
(一)编制背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大运河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提出要充分挖掘大运河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打造大运河文化带。江苏省委省政府也提出,要发挥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遗产遗迹丰富和特色文化精深优势,以文化为引领,建设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根据苏州市委批示交办单 [2022] 第 182 号工作要求,要整合已做规划的成果,编制正式的大运河文化 带空间 发展规划,逐个地块对沿线开发、利用、保护形成意见。为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推进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组织开展《大运河文化带空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1 、规划范围
苏州大运河( 含主河段 与古运河)沿线两侧约 1 公里区域。主河段始于无锡交界的五七桥,南至江浙交界的油车墩,全长 96 公里,****城河、老运河、山塘河、上塘河、 胥 江、頔塘和苏嘉运河,长度合计 82 公里。规划范围总面积约 284 平方公里。
2 、研究范围
苏州大运河流域,****城区、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和吴江区。规划范围示意图详见“磋商须知”。
(三)规划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以文化为引领,突出整体保护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展现苏州大运河独特的文化魅力,全力打造大运河文化带“精彩苏州段”。在梳理已有规划、分析现状情况、研究运河文化的基础上,做好苏州大运河文化带的总体布局和分段策划,提出具体引导与管控要求,形成指导各板块下位规划编制的合理 意见。
(四)主要规划任务
1 、文化研究
梳理苏州大运河历史发展脉络,分析苏州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遗存分布情况,总结苏州大运河的主要文化特征,提炼苏州大运河的独特文化价值。
2 、现状分析
从沿线土地利用、水陆交通、风貌景观、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建设等方面,分析苏州大运河现状特征,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相关规划与政策梳理
系统梳理近年来不同部门编制的大运河相关规划及出台的相关政策,分析各个规划及政策的主要内容与侧重点,总结规划启示与衔接要点。
4 、总体目标与布局
在文化特征分析、现状问题总结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构建苏州大运河文化带的总体展示体系,明确总体目标定位,确定苏州大运河文化带的总体空间布局。
5 、分段策划
根据运河沿线资源分布特点,分河段总结苏州大运河不同区域的文化特色,做好分段的展示策划,提出相应的空间引导意见与管控要求;以传承运河历史文化为出发点,校核已有规划,对与运河文化价值不符的内容提出调整建议,对沿线地块提出保护、利用、提升的指导性要求。
6 、实施建议
从强化市级统筹、加强规划传导等方面提出保障规划实施和有效管理的建议。
7 、技术审查
对大运河苏州段沿线各板块按本规划要求调整的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并进行汇总。
(五)时间要求
规划编制周期大约为 5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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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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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现状调研、初步方案阶段 |
6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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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期方案阶段 |
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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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成果论证阶段 |
3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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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最终成果提交阶段 |
30 天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2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 4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 2017 ) 11 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7 日
2. 地点:网上报名。
3. 方式:***网上报名方式
3.1. CA 办理
3.1.1 已有 CA 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 已有 CA 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 CA 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 未办理 CA 证书用户,需办理 CA 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 办理咨询电话: 0512-****6166 。
3.2 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中心”—“政府采购登陆”—“***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不可 撤销报名。
3.3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400****800 QQ : 3269174593 、 2296439417 、 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139****8964 QQ : 3048755361 、 895706745
***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才能 参加投标。
3.4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开始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供应商签到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3 : 00~13 : 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 CA 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至谈判磋商室 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 CA 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 CA 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 CA 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 CA 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 CA 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3 : 30 (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广场****楼,****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 2022 年 11 月 24 日 13 : 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 泷 ****广场****楼,****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 ***平台 - 网上问答 ” 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网***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 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必须是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网上报名的报名页面材料与质疑 函一起 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 函应当 包括下列内容:
(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以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 )事实依据;
(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 号新天 翔广场 A 座 1206 室
邮编: 215021
联系人:周燕萍
联系电话: 0512-****0462
3. ***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财购〔 2020 〕 14 号。
( 2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 2019 〕 10 号)》。
5. 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及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供应 商按照 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6. 本次采***网、***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 1018 号
电 话: 0512-****0667
联 系 人: 冷丽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 388 号新天 翔商业 广场 A 座 12 楼 1206 室
电 话: 0512-****0462
联 系 人:周燕萍 / 张涵文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燕萍
电 话: 0512-****0462
九、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 处监督 电话: 0512-****6651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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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E_QjLYQB9RnCWW96kRg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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