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等18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延续申请。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上述单位许可证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
一、公示日期: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5日
二、联系电话:010-****6050
三、通讯地址:****街****号生态环境部
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设备处(100006)
四、电子邮箱:n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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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30/eAfNgKABLRKCxEZfpbV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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