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8月31日我部受理1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10-****6163
传真:010-****6164
通讯地址:****街****号,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邮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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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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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星27号卫星地面应用系统项目(一阶段) |
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陕西省 |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2026年8月3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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