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生态环境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现场核查工作,现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预算金额
工作任务:重点核查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相关单位招标采购程序各环节执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包括招标采购决策、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与履约、档案管理等环节;同步核查前期自查发现问题整改、制度执行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按要求形成现场核查报告。
工作时间: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现场检查,11月10日前提交核查报告。
核查范围:生态环境部所属17家单位,其中京内12家,京外5家(天津、沈阳、南京、武汉、大连各1家)。
预算金额:97.5万元。
二、会计师事务所参选条件
1.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2.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内资企业;
3.熟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预算、财务、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业务,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4.具备承担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财政财务和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能力,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承担过财务检查或预算投资评审等工作;
5.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和其他不良纪录,年检合格。
6.具备与本次核查任务相匹配的项目团队,能够派驻1名项目负责人和满足5个现场检查组需要的人员,每组不少于5名人员,全程参加现场核查。
三、申请材料
1.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简介、注册会计师人数以及主要业绩等,明确本所可承接的业务类别等;
2.资质证明文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承诺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针对本次核查任务的项目实施方案、本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情况介绍以及服务承诺等;
4.材料递交:请各参选会计师事务所将以上资料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au****@****.****.cn),于2026年10月9日前通过邮寄送达(不接受现场递交)。
收件人: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招标投标工作组收)
地 址:****街****号
邮 编:100006
电 话:010-****5372、65645382
四、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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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30/qUx206ABni4p5U9Xn3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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