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四面山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大四面山污水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四管函〔2025〕2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的函》(渝环督办函〔2025〕号),结合区生态环境局《关于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项目属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的情况说明》,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大四面山污水治理工程;
项目代码:2502-500116-04-01-225254。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网改建25km、***网37.7km,新建污水处理站13座,既有污水处理站技改1座,配套完善检查井、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29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及项目单位统筹解决。
四、其他事项
(一)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二)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抓紧开展勘察、设计等相关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取得相关手续后,将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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