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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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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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亚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增建污水处理站项目 |
冀州行审环表〔2024〕54号 |
2024.12.24 |
施工期:①废气: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混凝土硬化,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运输车辆封闭或遮盖严密,土堆、***网等材料进行覆盖,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通过以上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②废水:建筑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生活废水用于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③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在施工场地中央。④固废:施工中产生的固废及时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用于场区地面平整。运营期:①废气:对预沉收集罐、厌氧池、兼氧池、污泥收集池、污泥脱水间均加盖密闭处理,恶臭气体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排气筒P8排放。②废水:厂区蒸发冷凝水、初期雨水、经检验后不合格的后期雨水、膜清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废水排入新建的处理规模为60m3/d的2#污水处理站(预沉收集+氧化絮凝+厌氧+兼氧+好氧+MBR膜+二级RO膜)处理后回用至现有工程循环水池。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采取隔声措施,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收集后及时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废活性炭、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化验室废液集中收集后分区置于现有的1#危废间,定期送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4.12.24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1982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楼“冀易办”****中心窗口(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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