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拟批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1982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楼“冀易办”****中心窗口(0532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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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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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万套智能光伏支架项目 |
河北冀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迎宾路北侧、纬二路西侧 |
河北柯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北山清水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巴少彬,总投资15800万元,环保投资316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智能光伏支架 10 万套。 |
施工期: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生活污***网,最终进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轻拿轻放。④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出,作为建筑填充物或于规划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①废气: 切割、焊接、抛丸/喷砂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集气管道收集,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喷塑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3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生活污***网,最终进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切割、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切割、焊接、抛丸/喷砂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喷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喷塑工序滤芯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滤芯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塑粉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每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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