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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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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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万套智能光伏支架项目 |
冀州行审环表〔2024〕48号 |
2024.12.2 |
施工期:①废气: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施工现场按规定连续设置硬质围挡(围墙),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及时清运,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建筑物内地面清扫垃圾进行洒水抑尘,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抑制施工扬尘。②废水:生活污***网,最终进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轻拿轻放。④固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运出,作为建筑填充物或于规划指定地点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运营期:①废气: 切割、焊接、抛丸/喷砂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集气管道收集,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工序废气经喷塑设备自带的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3排放;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生活污***网,最终进衡水润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切割、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切割、焊接、抛丸/喷砂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钢丸、喷砂工序产生的废钢砂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喷塑工序滤芯除尘器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滤芯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塑粉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每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4.12.2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1982
通讯地址:衡水市冀州区冀新东****楼“冀易办”****中心窗口(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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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48/nATlhJMB69KQv80wXt-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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