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7-***3028
传 真:0417-***3028
通讯地址:大石桥市行政审批局
邮 编:1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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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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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虎庄雷蒙机械铸钢厂年破碎8000吨铝矾土建设项目 |
大石桥市虎庄镇 |
大石桥市虎庄雷蒙机械铸钢厂 |
营口市环境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
大石桥市虎庄雷蒙机械铸钢厂年破碎8000吨铝矾土建设项目位于大石桥市虎庄镇,总投资6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及铸造车间,建设1条铝矾土加工破碎生产线,年破碎能力为8000吨。购置颚式破碎机1台、对辊破碎机4台、振动筛2台、提升机2台、皮带输送机2台等设备及配套环保除尘设施。 |
废气 项目鄂破上料、颚破出料、对辊上料、对辊出料、筛分上料、筛分出料、包装机上料、包装机出料经各自集气罩捕集后,与颚破、对辊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粉尘合并,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因此,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入厂区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布袋收尘灰、地面收尘灰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直接作为产品外售;更换下来的废布袋由厂家直接回收;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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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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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殡仪馆建设项目 |
大石桥市汤池镇 |
大石桥市殡仪馆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大石桥市殡仪馆建设项目位于大石桥市汤池镇,总投资3300万元。本项目利用原有国有用地,****楼、火化间、****楼等建筑,增加火化机5台、焚烧炉1台、冰柜20个、柴油储罐2个及相关环保附属设施,年火化遗体数为4000具。 |
废气 项目火化机产生的烟尘、SO2、NOX、CO、二噁英、HCL、Hg,采用“烟气急冷系统+布袋除尘器+干法脱硫脱酸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2中的排放限值。项目遗物与祭品焚烧产生的烟尘、SO2、NOX、CO、二噁英、HCL采用“烟气急冷系统+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干法脱硫脱酸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m排气筒排放,满足《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中表3中的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柴油储罐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排入隔油池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运行设备为主要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废石灰等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骨灰由各逝者家属装入骨灰盒带走,部分寄存厂区骨灰寄存处;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遗物焚烧及祭祀用品焚烧灰渣、清罐油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由专门的处理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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