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铝灰渣再生利用建设项目技术改造及1万吨/年铝屑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com提取码: vebg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网络链接
https://www.****.gov.cn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从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实施单位: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188****6939
电子邮箱:73****@****.com
通讯地址: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营口万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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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60/l9_VAZ8BLRKCxEZfO2M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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