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1570
传真:0429-***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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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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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葫芦岛市连山区上边选矿有限公司600吨/日选矿改扩建项目 |
葫芦岛市连山区上边选矿有限公司 |
连山区杨郊乡上边村大北岭北侧 |
葫芦岛昊华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6-09-04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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