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24日(3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辽宁省葫芦岛市品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
辽宁省葫芦岛市品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
***网户乡南侧海域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网户乡南侧海域,拟开展人工鱼礁及开放式底播养殖,总用海面积295.0186公顷,其中人工鱼礁用海面积为3.81公顷,开放式底播养殖用海面积291.2086公顷;投放天然块石人工鱼礁,总投礁规模3.99万空m3。养殖品种及规模为海参年产量100t,海螺年产量150t。运营期间采捕过程为人工潜水采捕,养殖过程不投饵、不投药,苗种在天然海域自然生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9.156万元,占总投资的6.14%。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废气:废气主要来自装卸扬尘,施工机械、船舶产生的尾气等,采取选用油耗低、效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船舶机械;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运行工况。 2、废水:水污染物主要是人工鱼礁投放时产生的悬浮物、船舶上产生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控制施工强度;船舶含油污水根据《沿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交海发[2007]165 号),由船舶上配备的污水箱统一收集并铅封,上岸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噪声主要为起重机及船舶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工期及运输路线,禁止在夜间进行施工,在保证船舶安全的前提下禁止鸣笛。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船舶垃圾和生活垃圾等。采取船舶垃圾分类收集,妥善保管,防止泄漏和散落入海,交由陆域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弃物,防止固体废弃物随潮流入海。 5、生态: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损害生态系统功能。要合理安排工期,投礁施工应避免海域敏感期,避开海洋生物繁殖的敏感季节。选择先进施工方式,减少对海域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捕方式为人工采捕,采用不投饵、不投药的生态健康养殖模式,落实海洋生态补偿和保护措施;进行增殖放流,恢复工程海域海洋生物资源。对不利的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海洋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并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与项目相关的船舶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应急设备和物资需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环境风险事物应急预警设计,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相应敏感区域防护、跟踪监测以及相应治理等工作。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61/TQvXnpoBJ4i9JSOwne0e.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