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年产30万吨掺混肥和26万吨其他肥料制造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0107
通讯地址:辽宁省****路****号
邮编:112000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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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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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年产30万吨掺混肥和26万吨其他肥料制造项目 |
铁南工业园去(懿路工业区) |
嘉施利(铁岭)化肥有限公司 |
辽宁加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嘉施利(铁岭)化肥有限公司新建的年产30万吨掺混肥和26万吨其他肥料制造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新台子镇懿路村东孤家子村。购置辽宁华夏重工有限公司厂房,依托现有三座库房分别改造为原料库1#、产品库1#、包膜缓/控释肥生产车间,在现有空地上新建挤压、掺混肥生产车间、产品库2#、原料库2#等。共建设2条15万吨掺混肥生产线、2条10万吨/年挤压颗粒肥生产线、1条6万吨/年包膜缓/控释料肥。建成后全厂生产能力为掺混肥30万吨/年、挤压颗粒肥20万吨/年、包膜缓/控释肥6万吨/年。 。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锅炉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网排入岭南污水处理厂。本项目车间地面采用干清扫方式,不进行地面清洗。清扫灰回用于生产。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天然气热风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1根8m排气筒排放(DA001); 掺混肥1号生产线投料与掺混、筛分工序产生****道****#、****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1#、布袋除尘器2#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掺混肥2号生产线投料与掺混、筛分工序产生****道****#、****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3#、布袋除尘器4#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挤压颗粒肥1号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投料、挤压、破碎、****道****#、****道****#、****道****#、****道****#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5#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挤压颗粒肥2号生产线生产过程中投料、挤压、破碎、****道****#、****道****#、****道****#、****道****#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6#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包膜缓/控释肥生产过程中1#生产线投料与筛分、抛光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13#、集气罩14#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7#、布袋除尘器8#处理;包膜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以上废气均经1根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 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经1根8m排气筒排放(DA005)。 本项目有组废气中天然气热风炉、天然气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限值;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限值要求,有组织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表A.1。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器收尘灰经回用于生产;部分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不能回用的不合格品与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占地面积64m2),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经由更换企业直接带走;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占地面积4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产生噪声污染各工序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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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投辽宁铁岭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铁岭市昌图县四合镇 |
辽宁清电盛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共享储能电站一座(含储能单元和220kV升压站一座):储能单元装机容量为200MW/400MWh,采用钠离子电池储能,共计安装48个3.85MW/7.7MWh钠离子储能单元(每套包括4台1000kW储能变流器、1台4200kVA升压变)+8个1.9MW/3.86MWh钠离子储能单元(每套包括2台1000kW储能变流器、1台2000kVA升压变);储能电池经过PCS(电压源型)变流后,通过35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35kV,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35kV母线侧。站内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储能电站最终通过1回220kV线路(线路全长约600m)***网铁岭500kV共享储能电站220kV侧,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总投资71500万元,环保投资146万元。 |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基础开挖、场内道路修筑、施工车辆装卸行驶等产生的扬尘污染,采取施工场地周围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加快施工、洒水、清扫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须满足《辽宁省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 2642-2016)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主要是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夜标准要求。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和施工废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至指定垃圾处置场所;施工废料在施工过程中就地回收利用,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人员教育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工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表土剥离后单独堆存,用于后期厂区绿化,施工完毕后做好现场清理、植被恢复等工作。 (二)落实营运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堆肥还田。 (三)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产生的到期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由厂家回收处理。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16m2),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事故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库的设置和运行管理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落实营运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平面布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间,项目电磁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升压站220kV主变压器及相关线路。加强电气设备维护,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确保区域电磁环境质量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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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辽宁青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掺混肥生产加工项目 |
****街****组206栋 |
辽宁青洋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嘉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铁岭绿之缘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昌图分公司厂地,用地为工业用地,以尿素、磷酸二铵、氯化钾等为原材料,年产掺混肥20000t。项目建设封闭生产车间1座,原料库1个、成品库1个、总占地面积1000m2,运营期定员12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180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不设宿舍、食堂。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万元。 |
(一)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雨污分流,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堆肥还田。 (二)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上料、搅拌、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在对应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效率80%),上述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无组织排放废气采取车间加强密闭、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标准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规定的标准值要求。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其中除尘设备及地面收集收集的粉尘、原辅料的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 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10m2),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四)落实噪声环境保护措施。产生噪声污染各工序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和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各项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正规设计,依法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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