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生态环境局调兵山市分局关于对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矿车修造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已审查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的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6日至7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0633
传 真:024-****4041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1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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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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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矿产修造厂建设项目 |
调兵山市晓明镇(铁煤集团大隆矿院内) |
铁法煤业联发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矿车修造厂) |
辽宁山青水秀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41.5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1.5万元人民币,租用厂区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建设井下支护设备维修生产线,可年维修井下支护设备6300根。 |
1.涂漆过程产生的有机经负压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排入大隆矿院内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 3.生产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 4.废金属屑、废零部件、煤泥、废焊丝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在大隆矿一般固废暂存处,大隆矿统一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包括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液压油及其包装桶、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刷子、废手套、废漆渣,统一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点,委托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公司统一收集,定点堆放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妥善处理。 5.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原料库房(油漆、稀释剂、油品存放区)涂漆间、危险废物贮存点为重点般防渗区,在基础上铺设2mm的HDPE膜+混凝土防渗,K≤1×10-10cm/s;其他建筑物简单防渗地面硬化处理,油漆妥善保管,危险废物不得随意丢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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