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松原市睿智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盐碱地改良剂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78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3085
通讯地址:松原市****路****号
邮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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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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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睿智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盐碱地改良剂项目 |
松原市前郭县查干花镇腰英吐村二青山屯 |
松原市睿智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吉林省元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新建32个阳光发酵棚,每个发酵棚内设1个发酵池,池底设曝气装置,进行好氧发酵用于盐碱地改良剂的发酵,****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年处理量为10万t,处理畜禽粪便1万t,年产盐碱地改良剂5万t,用于周边草地绿化、土质改良,产品质量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相关要求。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 |
1.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汽车尾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发酵等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由引风机收集后统一经活性炭吸附空气过滤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每8个阳光发酵棚设置一组尾气处理装置,共计4套尾气处理装置,4个排气筒),污染物NH3、H2S、臭气浓度排放限值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关标准;原料堆场、原料混合过程中通过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减少无组织恶臭的产生,无组织排放的NH3、H2S、臭气,厂界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标准。 2.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生活废水排入可移动旱厕,定期清掏用做生产原料。运营期渗滤液经收集后回喷用于发酵,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项目原料进行生产。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活性炭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不在厂区贮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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