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采油厂集输系统优化调整改造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乾安采油厂集输系统优化调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788(审批办公室)
传真:0438-***3085
通讯地址:松原市****路****号
邮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乾安采油厂集输系统优化调整改造工程 |
乾安县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
吉林省师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乾安县境内,本项目拟建管线29条(16.05km),包括集输优化拟建管线22条(8.55km)和单井罐生产井入环改集输拟建管线7条(7.5km),管线施工涉及穿越工程10处。项目总投资839.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29万元。 |
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粪便均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内,施工结束后用作农肥;扫线废水通过管线进入乾安油气处理一站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标准要求后回注地下,不外排;试压废水通过罐车运送至乾安油气处理一站处理,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表1标准要求后回注地下,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产生。2、施工期采用水喷淋、物料加盖蓬布、控制车速、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施工期扬尘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无废气产生。3、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装减振机座、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管线输送无噪声产生。4、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施工场地不设置泥浆池,产生的泥浆排入泥浆暂存罐,由罐车拉运至乾安泥浆处理站进行处理;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5.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不得践踏碾压施工场界外的土地,施工开挖土层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对临时占用土地进行表土留存,严格控制施工占地面积。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6.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集输管线内采出液(含原油)泄漏,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管线泄漏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72/avfI7p8BLRKCxEZft7_m.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