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招标采购网
全国 切换省份
现在关注公众号,免费订阅环保招标关键词去订阅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关于2024年3月1日作出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03-01拟建项目吉林 - 松原市 - 前郭尔罗斯县 关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2 4 年 3 月 1 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 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8-***3308

传 真:0438-***3308

邮编: 138000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前环审函 [202 4 ] 1 号

202 4 年 3 月 1 日

前环审函[20 24 ] 1 号

关 于《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请示》和委托吉林省泓淇环保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 项目位于 前郭县海勃日戈镇海勃日戈村 ,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 厂区 东侧 30m为203公路(绥沈线),隔路为闲置厂房; 南侧为农田; 西侧为 沙坑;北侧 为 水泥路 , 隔路为农田。距离本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东侧 185m腰井子村,项目厂界东侧112m为海波日戈镇聚鑫粮库 。 厂区占地面积为 10000㎡ ,建筑面积 5782.24 ㎡ 。根据生产需求,新建办公室、 原料库房 、 生产设备区 等建筑 , 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 商品混凝土 50000立方米(约110000t)。 该项目 总投资为 120 万元 ,环保投资 1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1.7% 。

该项目 用地 符合 前郭县 海勃日戈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及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 在全面落实报告 表 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 表 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 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 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设备冲洗 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于搅拌工序, 不外排; 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内防渗 化粪池, 定期清掏外卖作农肥 。

(三) 筒仓顶部均设置脉冲袋式除尘器,经过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经过仓顶排气口排放(水泥筒仓高度高于15m,无需再设置排气筒),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1 排放限值要求;搅拌粉尘经搅拌机自带高效布袋收尘系统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 1 排放限值要求;料场装卸、运输、投料、计量过程中无组织粉尘经篷布遮盖、硬化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确保污染物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3 中无组织排放排放限值要求。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隔声减震措施来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 及 4 类标准(东

侧) 排放标准要求。

(五)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暂存在垃圾箱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中;混凝土残渣同沉淀池废渣一并收集后外卖;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六) 本项目办公区采暖采用电采暖,生产不用热。

三、认真执行“三同时”和环保验收制度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程序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正常生产。

四、项目如有变化应注意的事项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前郭县分局

2024年3月1日

抄送: 吉林省泓淇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德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印发机关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 前郭县 分局

202 4 年 3 月 1 日印发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76/OY_b940BA6zvjVPtLPhO.html

吉林环保招标
长春市环保招标
吉林市环保招标
四平市环保招标
辽源市环保招标
通化市环保招标
白山市环保招标
松原市环保招标
白城市环保招标
延边州环保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