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松原机场油库增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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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438-***3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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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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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机场油库增容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宝甸乡查干湖机场现有用地范围内 |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吉林省睿彤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该扩建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宝甸乡查干湖机场现有用地范围内(机场油库现有用地面积13376.9㎡),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类型为机场用地。拟建****楼的西北侧,其南侧为机场排污区,东侧为货运、机务、场务、车库区,北侧、西侧为机场预留发展用地,东南约650米处为松原机场跑道。该项目建设内容为:项目新建1座500m3立式内浮顶锥底油罐、接建1座115m2油车库,新建1座325m3隔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以及配套的工艺、结构、消防、给排水、供配电、通信自控、暖通工程等设施。该项目总投资为731.24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84%。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静置沉淀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含油污水(油罐清洗废水、过滤分离器、质量检查桶、油罐切水废水、含油污初期雨水)集中收集至新建隔油池内定期通过油库现有处理量为1m3/h的移动式含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达到《****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含石油类≤15mg/L)***网排放;事故污水通过含油污水系统进入事故污水收集池,收集的事故污水由库内移动式含油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若进水指标超出设备允许最大含油量时应外运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达到回用水水质后用于道路浇洒和绿化,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围挡、定期洒水、苫布遮盖、罐体焊接设置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废气、储罐存储废气、动静密封点废气、清罐、倒罐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等,应加强运营期油气回收,对卸油区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内浮顶储罐进行储油,定期进行泄露检测,加强储罐密封、管道及阀门的管理维护减少油气无组织排放,确保油气无组织排放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7822-2019)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选用效率高、低噪声机械设备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来控制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建筑垃圾运至当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并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及油渣、含油废滤芯及废过滤胶管、废含油手套抹布及拖把、隔油池油泥、油罐清洗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油罐基础、罐组地坪、罐组防火堤、事故水池、隔油池等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以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现象发生。 (七)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建成营运后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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