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前郭县绿野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3308
传 真:0438-***3308
通讯地址:前郭县阿穆尔大街
邮 编:13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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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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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郭县绿野米业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烘干建设项目 |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白依拉嘎乡前营子村 |
前郭县绿野米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艺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白依拉嘎乡前营子村,企业厂界东南侧30m处为居民和农田,厂界西南侧为居民和水稻大棚,****路****m处为居民,厂界西北侧隔村路为居民。厂区原总占地面积12000㎡,现有建筑面积为6430㎡,建设性质为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在原有湿粮仓内利用现有建筑面积750㎡新建安装1台10t/h的生物质热风炉和1套200t/d烘干设备(6台烘干机)以及其他生产设施,生物质颗粒燃料年用量为138t/a,项目建成后年烘干水稻15000吨。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0%。 |
(一)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分别进行有效治理,防止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周边环境。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运营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现有旱厕内,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热风炉烟气中颗粒物、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表4二级排放限值;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装卸、筛分、输送以及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遮挡等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确保热风炉周边无组织排放烟尘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产生的固废物按“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倾倒,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粮食仓库地面收尘、清理筛收灰、烘干设备折流挡板收灰定期清理装袋暂存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热风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尘装袋暂存在锅炉房内灰渣暂存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弃布袋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及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六)项目营运前,应按照规定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七)严格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废暂存区、厂区地面等设施应按报告提出的要求过好硬化处理,同时做好环境保护防护措施,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八)厂区供暖采用电取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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