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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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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冠宇屠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替换项目 |
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于家村一社 |
长春市冠宇屠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吉林省禾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云山街道于家村一社,坐标为东经125度37分43.97秒,北纬43度32分11.52秒,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15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不新增占地面积,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淘汰现有2t/h生物质锅炉,拟建设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及生活用热,企业生产规模不发生变化,供热负荷无增加,仅涉及锅炉更换。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
(一)以新带老措施:1、淘汰现有一台2t/h生物质锅炉,拟建一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2、补充完善危废暂存间相关标识;3、对现有袋式除尘器设备进行检修和整改,更换新滤袋,运营期保障除尘器稳定运行。 (二)施工期:本项目仅在锅炉房内进行设备拆除和更换,不涉及土地平整和基础建设。施工人员废水全部排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网排入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双阳河;锅炉安装时首选低噪声施工设备,锅炉房内封闭安装,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拆除的锅炉出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单位,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及软化排污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及双阳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指标要求后,***网排入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达到北京地标A标准(氨氮、总氮达到B标准)排入双阳河。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和生物质燃料储运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1台2.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烟气,年燃生物质颗粒燃料1478吨,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米高的烟囱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袋装储存在锅炉房内,运输过程采用苫布覆盖,厂界无组织粉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自生物质锅炉、风机等生产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锅炉房密闭、墙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物质蒸汽锅炉灰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集中收集,袋装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废布袋、废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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