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13-****0212 地址:****道****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机构 |
项目概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
公示日期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年产2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路****号的5号厂房1层 |
南通赫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中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南通赫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拟租赁南通杰恩特无尘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路****号的5号厂房1层(总建筑面积约1500m2),购置塑料切割机、粉碎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2000吨塑料粒子,外售作为下游汽车零部件等生产企业的原料。项目总投资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赫拉环保措施.docx |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6日 |
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2988/VZU8iqABMqitpwL5em79.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