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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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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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灏华工业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扩建甲类仓库项目 |
****路****号 |
灏华工业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市东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灏华工业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空地进行甲类仓库扩建项目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95平方米,建筑面积295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前后,项目生产工艺、产能均不发生变化。 |
承诺书-灏华工业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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