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路****号****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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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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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
****路****号 |
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 |
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项目拟在原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拟购置磨粉机、点胶机、端面固化机、注塑机等国产设备165台/套,拟引进挤出机、卷纸机等进口设备12台/套,并对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对原辅材料、设备及工艺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公司拟新增年产碳棒滤芯606235支、10#水处理过滤器外壳2.5万个、过滤器桶50万支、滤水器部件100万套、饮水机40.2万个活性炭颗粒滤芯90万支、阀11.7万个,玻璃钢罐、纸滤芯、反渗透膜滤芯、曝器生产线升级改造,其余产品水泵、水泵塑料部件、聚丙烯滤芯、铝罐滤芯及无纺布滤带等产能不变。 |
废气:项目滚塑、吹塑、注塑、点胶等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密闭收集后分别进入各自对应的“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15m排气简排放;拌料投料产生颗粒物经唐纳森弹式滤筒除尘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磨粉、灌装、切割等粉尘经各自对应的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项目新增废水接管至新区枫桥水质净化厂进行集中处理,最终排入京杭运河。噪声: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达标排放。固废: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处理和处置,实行零排放。 |
承诺书-苏州滨特尔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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