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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JY202609003-X01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雨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7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公开招标江苏 - 无锡市 - 江阴市 关注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
项目预算 9177万
省份/直辖市 江苏 所属地区 无锡市 - 江阴市
采购单位 江阴市南郊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方式 151****1908
更多联系方式 赵印 150****0803 卢先生 139****0207 陈先生 0510-****8008 更多联系方式(4个)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以上信息为大数据平台自动计算结果,如有误差以正文为准

正文

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WXJY202609003-X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人民政府南闸街道办事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南闸备[202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排水一体化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网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名称)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江阴市南闸街道

2.1.2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对江阴国家级高新区(南闸片)***网及排水达标区等设施实施提质增效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区域内约62km***网进行“四位一体”排查检测及测绘;整治提升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修复)***网约50km,新建5座泵站,改造21座泵站及相关设施,对日处理2000吨分布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等。

2.1.3 合同估算价: 9177.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10 (工期)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17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26年12月17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7年12月31日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满足发包人、使用方要求,达到合格标准。(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4)排查检测的质量标准:管网检测不出现漏项,出具的检测报告满足规范标准,排查检测资料符合《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181-2012》等相关规定要求。

2.1.6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否

2.1.7 其他: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部分内容:***网排查、综合管线测绘、施工图设计、专业审查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②施工部分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管道、管道附属设施的修复、更换及绿化、路面恢复等。 ③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项目整体联调、联试、提供相关工作及设备操作流程、手册,配合提供相关培训服务等。 ④排查检测部分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且完成所有相关审批、报批报验,包括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备案、成效评估、归档、移交等工作。 ⑥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 ⑦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总承包交付的项目过程协调与手续申请、报批报建、施工审批手续、施工相关的周边协调配合、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竣工验收归档及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等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⑧工程总承包有关的其他工作。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贰级](含)以上施工资质。

C.排查检测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含)以上勘察资质或原国土资源部门或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厅或省级(含)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含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年09月21日 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网类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承担过投资金额或单项工程造价金额≥7000***网类项目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网类项目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年09月2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间不少于3年)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网类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投资金额或单项工程造价金额≥7000***网类项目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两份材料缺一不可,两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网类项目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000***网类项目监理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单位,则联合体牵头人需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承担过类似业绩。(注: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发布招标公告首日计算;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均需至少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应按照诚信库上传资料的要求,将上述资料上传至投标文件的其他模块中。)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2025年09月22日 (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其他: ①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含)以上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人本公司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工程。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注:①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设计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在职员工;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6)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09月22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9月30日23时59分 。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平台”是指: ***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13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平台***平台***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路****号****楼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南文秀、钱舒佳
电话:
0510-****1781
电话:
151****1908
传真:
传真:
邮编:
214400
邮编: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项目负责人:
南文秀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0-****1301

10.3 异议渠道

***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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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Okq0x6ABni4p5U9Xoh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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