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现就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6-030号
2.项目名称: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完成2026年度排污许可证核发技术评估服务
4.框架协议征集范围:完成2026年度本区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许可证技术复核、证后监管的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等相关工作,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在排污许可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培训等其他需求。
5.预算金额:14万元
6.最高限价:固定价格,按实结算。单个项目类别为重点管理(含首次申请、延续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申请、调整申请)的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费用按1600元/个计取;
类别为简化管理(含首次申请、延续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申请等)的技术审核、技术复核费用按60%计取;
根据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的证后监管的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费用按60%计取。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框架协议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9.供应商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
1.1响应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活动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征集活动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5供应商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与第1.5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申请的资格;
注一: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征集文件
1.申请获取文件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领取:凡有意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供应商,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联系方式、邮箱),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前往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大厦)报名。
(2)线上获取:按照以上获取资料要求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电子邮箱:24****@****.com,联系电话:159****1738,邮件标题为企业全称+项目简称)***网上申报(申报原件资料评审当天现场交给代理机构经办人)。如未收到回复邮件须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确认是否收到。
3.售价:300元/份,确认参加征集活动时缴纳,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悉知。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大厦会议室。
五、入围供应商评审方法
1、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质量优先法是指对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按照排序至少淘汰20%的供应商,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入围机构上限为3家。
2、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在入围有效期内,采购人将依据项目具体内容、工作质量、人员情况等因素,根据局内相关规定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通过直接选定的方式确定具体项目的承接单位。
六、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补充原则:如出现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时,征集人将进行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
2、清退原则: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⑴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⑵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⑶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⑷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⑸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采购活动的;
⑹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3、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七、公告期限
征集公告及征集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征集评审后将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公告发布在:“***网站”上,以公告形式通知各供应商。
2、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纸质版一式伍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征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保证金。
九、征集人的相关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路****号
联系人:嵇科长
联系方式:0514-****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厦
联系方式:0514-****5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0514-****5037、159****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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