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指导性,探索污染成因,改善大气环境,我局拟采购2026年大气走航监测服务。
一、项目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大气走航监测服务
二、项目内容:走航监测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和大气六项污染物。
在宁德市大气重点区域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大气六项污染物移动走航监测和驻点监测,分析区域内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大气六项污染物的变化趋势,锁定高值路段和点位,快速摸清污染源头和识别污染程度。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走航监测车应搭载VOCs质谱分析仪、颗粒物监测分析仪、大气六项污染物监测分析仪等仪器设备,并配套专业的技术人员。
2.具体走航监测时间根据我局需求进行安排,此次我局拟开展12天的大气走航监测工作,每天不少于6小时。监测内容包括如下:
|
序号 |
项目 |
监测因子 |
|
1 |
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6小时) |
挥发性有机物 |
|
2 |
颗粒物走航监测(6小时) |
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 |
|
3 |
大气六项污染物监测(6小时) |
3.走航监测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单次数据分析报告,所有监测服务完成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总结分析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文件
1.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业绩或资质证书;
5.报价函。
六、询价响应方式及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我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卫平,联系方式:0593-***5179
地址:宁德市东侨****路****号宁德市生态环境局1604室
七、其他事项
此次询价仅作为该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格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19/OwYKeqABLRKCxEZfrjNF.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