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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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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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8线福安下白石白招至渔江段公路工程 |
宁德市福安市 |
福安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环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宁德市福安下白石镇,起于福安市下白石镇白招村附近,顺接规划国道G228 线英平至白招段(一级公路),****楼特大桥,设金钟山隧道至坑门,经田坪村、楼坪村,终于下白石镇渔江村附近,顺接规划国道G228 ****城段渔江互通,路线全长6.787km。全线共设置桥梁共设置1957.5m/4座,其中特大桥1372m/1 座,大桥599.75m/3座,涵洞共11道;隧道1502.5m/1座;平交5处,停车区1处;改路2500m/15处,改沟、改渠390m/4处。项目总投资9.7亿元,环保投资约868.4万元。 |
1.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临生态红线一侧设置围挡;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设置临时占地;严格按照水保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2.水环境保护措施:含油废水施工场地应设置隔油池,少量含油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平台;地面必须硬化,设防雨棚和排水系统。施工场地不设集中居住区,施工人员就近租用当地的民房,依托当地居民排水系统处理。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四周应设置2m以上围挡;施工场地地面必须硬化;拌合设备应加装除尘装置;水泥、混凝土等散体建筑材料采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堆放;建筑材料堆场等应定点定位,并采取洒水抑尘、加盖篷布等防扬尘措施。桥梁基础施工以及便桥、***平台在搭建和拆除过程中要注意对周围海域的保护,尽量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防止油污、建筑垃圾等造成海域的污染。 4.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避免超过正常噪声运转。施工区域与沿线居民点之间设置必要的围挡以阻隔施工噪声。土石方路段及隧道工程爆破施工时,应提前与周边村庄做好沟通工作,并避免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降低施工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工程弃渣应及时运至指定中转场,并采取相关的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监测隧洞工程地下水水位,做好沿线工程的相关的防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减轻对工程区的土壤影响。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7***网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于2025年12月15—2025年12月26***网上公示,同时在所在村镇周边张贴公告,2025年12月18日和2025年12月22日在海峡都市报进行登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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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www.****.gov.cn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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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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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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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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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3-***0389 传真:0593-***5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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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nd****@****.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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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德市****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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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5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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