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区发展改革委、东临新区经发局:
报来《关于核准东乡东升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东发改字〔2026〕29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当地用电负荷增长需求,***网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东乡东升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2607-361000-04-01-481107)。
***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乡区、东临新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变电工程
1.马圩35kV变电站35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35千伏马圩变预留位置扩建35千伏出线间隔1回,东升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出线接入新建间隔。本期扩建后维持现有的接线方式不变。
马圩35kV变电站站址位于东乡区马圩镇里坊村王井头小组,该变电站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本期扩建工程均在马圩35kV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无需新增用地。
(二)线路工程
1.东升~马圩35kV电缆线路工程。新建电缆线路共三段,电缆路径合计总长0.25km。电缆均为ZR-YJV22-26/35-3×300mm²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三芯电力电缆,随电缆通道敷设一根24芯管道光缆。
2.东升~马圩35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路径长度16.5km,新建铁塔68基,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3/G1A-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单根24芯OPGW-50光缆。
线路走向:线路从拟建110kV东升变35kV开关柜往南电缆出线,至拟建东升变南侧新建电缆终端塔,后转为架空往南走线,至麻溪村北侧右转往西南走线,至罗井左转至麻溪村西侧右转往西南走线,经罗坊艾家东侧、跨越35kV虎黎线、35kV光伏集电线路,至畈上高家继续往西南走线,经墩头高家西侧、王坊高家西侧、江背东侧、跨越X073县道、五桥村北侧、陈塘村南侧、杨家坊北****城市规划区,右转往西北走线,经州上熊家西侧至陈溪桥南侧左转往西北跨越G236国道,后左转往西南走线,跨越35kV虎岗线至三山陈家南侧右转往西走线,至S42东昌高速公路东侧(郑家北侧)采用电缆往西北下穿东昌高速公路,后转为架空左转往西走线,钻越220kV松里线至李家坊北侧左转往西南走线,经辽塘北侧、侯家坊北侧、跨越北港河至雷家西北侧右转往西北走线,经黄岭头南侧至35kV 马圩变站外新建电缆终端塔,采用电缆接入35kV马圩变35kV出线间隔。
3.岗上积~黎圩改接至东升变35kV电缆线路工程。新建电缆线路共两段,电缆路径总长0.11km。其中第一段新建穿管直埋敷设电缆出线0.035km,利旧站内电缆沟0.015km,电缆为ZR-YJV22-26/35-3×185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三芯电力电缆,随电缆通道敷设一根24芯管道光缆。第二段为利旧35kV黎岗线#51-岗上积变段电缆线路改造,更换原ZR-YJV22-26/35-3×150为ZR-YJV22-26/35-3×185铜芯电缆,改造后电缆敷设方式不变,套管直埋0.06km,地埋光缆利旧。
4.岗上积~黎圩改接至东升变35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0km,新建铁塔41基,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单根24芯OPGW-50光缆。
线路走向:新建线路从东升变出线至江背东侧段平行本期东升~马圩35kV线路往西北走线(本期东升~马圩35kV线路东侧、同期东升~东临110kV线路西侧),至江背东侧继续平行同期东升~东临110kV线路于同期东升~东临110kV线路西侧往西南走线,经罗湖西侧、五桥村东南侧、三城桥东南侧、古塘西侧、后石塘东侧、樟塘东南侧至35kV黎岗线#39塔接入原线路。
四、项目总投资为268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66.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江西省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导线、材料选择等方面要考虑节能因素,采取措施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下一阶段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东乡区、东临新区的规划发展进一步优化线路工程路径设计,完善钻越220kV松里线、电缆下穿高速等技术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六、本项目招标事项,请按照文件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依法依规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印发<抚州市35***网发展规划滚动修编项目库2025-2030年)>的通知》(抚发改能源字〔2025〕28号)、《不动产权证书》(赣〔2018〕东乡区不动产权第003256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抚城规用字第3610032026XS0008660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林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审批、工程质量监督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县(区)电力行业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抚州供电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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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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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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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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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乡东升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送出工程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抚州市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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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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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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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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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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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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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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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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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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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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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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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设备事项估算金额为22万元、73万元、33万元、89万元,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标准,根据项目单位申请,核准公开招标;其他事项中涉及工程建设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须委托公开招标;项目建设管理费等非依法依规必须招标的,可不招标;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招标。 2.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4〕819号)等规定,须招标***平台进行交易,***网***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规定,招标项目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招标行为要规范、公平、公正。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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