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宏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8363
通讯地址:江西省****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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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宏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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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宜春市袁州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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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宏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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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江西省赣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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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34.024″;北纬27°52′20.595″),属新建项目。以201不锈钢、304不锈钢、430不锈钢、316不锈钢等为原辅料,经电熔化金属-水雾化-干燥-筛分等工序,经筛选、磁选、破碎、二级磁选、跳汰分选、摇床分选、水砂分离等工序,年产3000吨增材制造3D打印金属粉末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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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处理工艺,确保各类废气污染物按环评要求排放,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中频炉熔融过程产生金属烟尘、雾化粉尘、干燥粉尘、筛分粉尘和包装粉尘,其中中频炉熔融过程产生金属烟尘主要为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DB36/2187-2025)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雾化、干燥、筛分、包装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关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线集气罩未收集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明沟明管”原则,完善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进入宜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生产废水主要为高压水循环系统废水,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你单位应对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项目东、南、西厂界噪声及周边敏感点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减轻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识别标志牌。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以生产区边界外延50m区域。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当配合宜春市袁州产业园管委会落实好规划控制要求,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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