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24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8020
通讯地址:齐****楼综合受理窗口
邮编:25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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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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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1 2 |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晏婴路北首 |
齐河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德州 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取得总量调剂文件。 该项目总投资 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2.8% 。 本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 2019 年第 2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中鼓励类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第 20 条规定:“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 项目位 于齐****中心城区的工业发展区的西北部,用地为公共设施用地,技改项目位于现有厂区内,根据《齐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 年)》,及企业提供的 土地证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 项目 未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使用政策 , 因此,项目的选址合理。 |
1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污泥焚烧烟气 。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焚烧烟气采用半干法+布袋除尘器结合的工艺进行处理后,由1根80m高的烟囱进行有组织排放。 ② 项目原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过除臭装置后,通过主厂房 45.5m高的排气筒进行无组织排放 。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车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地磅区域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垃圾渗滤液、车间清洁水、设备反冲洗水、冷却塔排污水、除盐水浓水及生活废水等,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垃圾车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地磅区域冲洗废水、垃圾卸料区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垃圾渗滤液等通过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回用作循环冷却水补水及石灰浆制备等。 ② 项目生活污水、车间清洁水、设备反冲洗水等通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洒扫 。 ③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经过机械加速澄清池处理,部分进入污泥,***网排至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 。 综上,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3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焚烧炉、余热锅炉、各类风机、空压机、水泵以及余热锅炉对空瞬时排气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 70 ~ 110 dB(A) 。治理措施如下: ①源头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 对各种泵类及风机采取减振基底 、 消音器及补偿措施减震 。 ② 厂房 内合理布局:控制室采用双层窗,并选用吸声性能好的墙面材料;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震平顶、减震内壁和减震地板 ;焚烧炉、余热锅炉等大型设备采用独立的基础,以减轻共振引起的噪声;在管道布置、设计及支吊架选择上注意防震、防冲击,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③厂区内合理布局:在厂区总体布置中统筹规划,噪声源集中布置,远离办公区;空压机房等噪声级高的设备所在车间单独布置。 综上,经上述衰减作用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炉渣、废活性炭、飞灰、废过滤膜、废灯管、废油桶、油漆桶及包装物、废布袋、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等及生活垃圾。 治理措施如下: ①炉渣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由齐河铠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 ②生活垃圾、污泥和废活性炭 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由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置 。 ③ 废过滤膜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利用 。 ④实验室废液、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灯管等 属于危险废物, 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⑤焚烧飞灰 属于危险废物, 经螯合剂稳定化后在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综上,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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