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润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氟树脂改性塑料颗粒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33-***7076
电子邮箱: ht****@****.cn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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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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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1000吨氟树脂改性塑料颗粒项目 |
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楼村村东。 |
淄博润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绿盾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楼村村东。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设备双螺杆挤出机组、破碎机、计量秤、包装机、纯水机等主要设备22台(套);外购原料ETFE、PFA、PVDF、FEP、导电炭黑、PTFE、硅烷偶联剂、抗氧剂、碳纳米管等,通过投料、混料、熔融挤出、冷却定型、吹干、切粒、筛分、入仓、称重包装、入库等工序制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氟树脂改性塑料颗粒1000吨(乙烯-四氟乙烯共聚物(ETFE)改性塑料颗粒500吨、可溶性聚四氟乙烯(PFA)改性塑料颗粒200吨、聚偏氟乙烯(PVDF)改性塑料颗粒100吨、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共聚物(FEP)改性塑料颗粒200吨)。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项目***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606-370321-89-01-332815)。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申报工艺、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进行建设。 |
(一)投料、混料、切粒、筛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挤出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限值要求;有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限制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制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厂界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制要求;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的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项目纯水制备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布袋、***网集中收集后外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RO膜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一般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四)项目要对高噪音设备采取减震、消音、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严防噪声扰民。 (五)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六)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领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证排污。 (七)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八)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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