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华成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路****号)
联系电话:0533-***7100
电子邮箱:b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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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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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功率发电机组用增速齿轮箱技术改造项目 |
大功率发电机组用增速齿轮箱技术改造项目 |
山东华成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山东腾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山东华成中德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张博路复线 126 号,现有“年产5000台高精度齿轮传动设备项目”通过原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淄环审〔2012〕50号),并通过验收(淄环验〔2015〕16 号);现有“大型舰船与海工装备用高性能齿轮传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0年1月取得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20〕30号),并于2025年完成自主验收。现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在现有厂区投资建设大功率发电机组用增速齿轮箱技术改造项目,淘汰部分设备,购置增速齿轮箱生产线 1 条,引进产线级 MES 系统,利用公司现有公共设施。项目建成后,原年产 4000 台套高精度齿轮传动系统生产能力不变,新增年产增速齿轮箱 2000 台套。该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属于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604-370304-89-02-874653。 |
该项目必须重点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以下要求: (一)运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该项目采用电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或使用直接燃煤设施,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产品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二)本次技改项目抛丸工序依托现有抛丸机,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沿 15m 高排气筒 DA008 排放;渗碳工序产生的 CO2、水蒸气及少量的 NOx、VOCs 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 DA010 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机加工金属粉尘经车间自然沉降无组织排放,清洗剂使用产生少量 VOCs 经车间遮挡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 1 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喷漆及烘干工序有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渗碳工序有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7 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 VOCs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 VOCs 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 (三)本项目清洗废水经NCH减排净化系统处理后,***网排入淄博市龙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网排入淄博市龙亨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项目营运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施要采用减震、消声、隔音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周围环境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丙烷气体空钢瓶;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项目须严格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项目固废转移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台账。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仓库标识牌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2022年1月1日)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应满足《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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