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分局关于作出《山东鲁顺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绿色智能双膛蓄热式石灰窑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等2个项目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1日,我局对山东鲁顺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绿色智能双膛蓄热式石灰窑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钢城环审〔2026〕25号、钢城环审〔2026〕26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3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531-****9709
通讯地址:****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 27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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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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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山东鲁顺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绿色智能双膛蓄热式石灰窑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鲁顺冶金材料有限公司高效节能绿色智能双膛蓄热式石灰窑技术升级改造项目.pdf |
钢城环审〔2026〕25号 |
2026.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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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济南市鑫聚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型环保保温材料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济南市鑫聚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型环保保温材料项目.pdf |
钢城环审〔2026〕26号 |
2026.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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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39/QpyvwaABMqitpwL51s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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