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泰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冶金用高性能雾化粉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4日-2026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6717
通讯地址:****街****号(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 2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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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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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泰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粉末冶金用高性能雾化粉项目 |
区域1:泰钢不锈钢炼钢厂区内;区域2:莱芜区龙潭大街以南、汶秀路以东 |
山东泰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山东军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审查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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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39/ZQWHa6ABLRKCxEZfJFq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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