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正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渣综合利用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31-****6717
通讯地址:****街****号(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 27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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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拟审批文件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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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正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渣综合利用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
张家洼街道龙潭大街以南、汶秀北路以西 |
山东正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金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拟审查文件.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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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369zb.com/view/13039/g5ppsqABMqitpwL5lMR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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